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精神,此次认定工作将采取“先老生、后新生”分批认定方式,经过各班级民主评议,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初审,人文与艺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终审,初步认定以下同学获得人文与艺术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额,现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6月26日前将情况反映到人文与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人文与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陈老师 0371-65666550
办公室:龙子湖校区S2-315 邮箱:260968766@qq.com
附件:
2025-2026学年人文与艺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公示表.xlsx
人文与艺术学院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