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步拟定以下同学获得自强助学金,现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11月28日前将情况反映到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张玥 电话:0371-86507263 办公室:龙子湖校区S2-315 邮箱:657927719@qq.com 附件: 2022年自强助学金公示汇总表 艺术学院 2022年11月24日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步拟定以下同学获得自强助学金,现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11月28日前将情况反映到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张玥 电话:0371-86507263
办公室:龙子湖校区S2-315 邮箱:6579277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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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强助学金公示汇总表
艺术学院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