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设计学院
关于2020-2021学年贫困认定
结果公示的通知
根据学校资助中心文件精神,经过各班级民主评议,艺术与设计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初步认定以下同学获得艺术与设计学院2020-2021学年贫困认定名额,现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9月23日前将情况反映到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刘宫佐 0371-86507263
办公室:龙子湖校区S2-209 邮箱:476558482@qq.com
附件:
艺术与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pdf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