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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Sep.
2020-09

艺术与设计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贫困认定结果公示的通知

  
            

艺术与设计学院

关于2020-2021学年贫困认定

结果公示的通知

根据学校资助中心文件精神,经过各班级民主评议,艺术与设计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初步认定以下同学获得艺术与设计学院2020-2021学年贫困认定名额,现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923日前将情况反映到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刘宫佐  0371-86507263

办公室:龙子湖校区S2-209    邮箱:476558482@qq.com



附件:

艺术与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pdf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