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Door
10/ May.
2026-05

关于开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人文与艺术学院“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人文与艺术学院“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班级、全体硕士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学术钻研、勇于创新实践、锤炼品德修为、实现全面发展,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优良学风研风,依据学校优秀研究生管理办法及研究生评优评先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院艺术学科人才培养实际,现启动“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定位与名额分配


(一)评选定位


“优秀研究生标兵”是我院授予研究生的最高个人荣誉,重点表彰在学术科研、艺术创作、社会实践、思想引领、文体竞赛等领域取得标志性、突破性成果,且品德修养与综合能力双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旨在树立研究生成长成才标杆,引领学院优良学风、研风建设持续向好,入选人员将作为今后各类评优评先、推优推荐、参评更高层级荣誉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评选名额


全院本次评选名额不超过5名。评选工作坚持宁缺毋滥、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原则,不按学科、年级预设分配名额,根据申报人综合实绩统一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人选。


二、评选范围与基本条件


(一)评选范围


人文与艺术学院全日制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在职研究生)。


(二)基本参评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及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 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严守科研诚信底线,治学态度严谨,无学术不端、抄袭剽窃、成果弄虚作假等行为,在校期间未受到学校、学院任何纪律处分。


3. 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入学以来无课程不及格、补考记录,学业综合表现位居班级前列;按时保质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文献研读、开题报告等各培养环节任务。


4.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与班级、学院及学校各类集体活动,具备良好的集体荣誉感、团队协作意识和群众基础。


(三)一票否决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已获评者,撤销荣誉称号、收回相关表彰奖励:


1. 存在论文抄袭、成果造假、考试作弊、数据篡改等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2. 受到学校或学院警告及以上校纪处分;


3. 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或存在其他严重违反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行为;


4. 参评申报材料存在伪造、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情形。


三、专项评选条件


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且在学术科研、艺术创作、社会实践与思想引领、文体竞赛任意一个领域取得突出标志性成果(满足其中一项即可申报),具体标准如下:


(一)学术科研类突出成果


1. 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 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高度相关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 在SSCI、A&HCI等国际权威检索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刊发专业学术理论文章;


3. 作为项目主持人获批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或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3)荣获省级及以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科研成果奖。


(二)艺术创作类突出成果


1. 原创艺术作品入选由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等国家级权威机构主办的全国性专业艺术展览;


2. 作品在国家级专业艺术赛事、展览中获得等级奖项,或被中国美术馆、国家博物馆等国家级馆院永久收藏;


3. 艺术创作作品在省级权威艺术展览、专业赛事中获评金奖、一等奖,艺术水准突出,具备一定专业行业影响力。


(三)社会实践与思想引领类突出表现


1.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主动发挥思想引领骨干作用,在理论宣讲、红色教育、爱国主义主题教育等活动中示范带头作用突出,先进事迹具有典型推广价值;


2. 热心公益事业,长期参与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社区服务、支教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综合表现突出、社会反响良好,相关事迹被省级及以上官方主流媒体专题宣传报道;


3. 在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助人为乐、敬业奉献等方面有典型突出事迹,获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充分彰显新时代研究生责任与担当。


(四)文体竞赛类突出成果


代表学校、学院参加省级及以上党政主管部门、权威行业正规机构主办的文体类竞赛,荣获个人或集体项目一等奖、金奖或前三名,为学校和学院赢得良好声誉。


四、评选流程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写《优秀研究生标兵申报表》(附件1),同步提交完整成果佐证材料(论文收录证明、获奖证书、作品入选文件、媒体报道佐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按规定时限报送至所在研究生班级班委。


2. 班级初审:各班级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逐项初审,审核无误并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3. 学院评审:学院成立专项评审工作组,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开展材料审核、综合评议,集体研究审定拟获奖名单。


4. 公示备案:拟获奖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全面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备案存档,正式发文予以表彰,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五、工作要求


1. 参评研究生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规范提交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取消当年及后续学年所有评优资格,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2. 各班级须压实初审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全程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推选品德优良、实绩过硬、师生公认的优秀研究生典型。


3. 评选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检委员及全体师生监督。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相关事宜


1. 申报材料截止报送时间:2026年5月12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2. 报送地点:人文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3. 联系人:赖新


附件

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人文与艺术学院优秀研究生标兵申报表》.docx

2.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人文与艺术学院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