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资助中心文件精神,经过各班级民主评议、艺术与设计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初步认定以下同学获得艺术学院2021-2022学年校内奖学金,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11月1日前将情况反映到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刘宫佐
办公室:龙子湖校区S2-315 邮箱:476558482@qq.com
附件: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名单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业奖学金学生名单
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积极进取奖学金学生名单
艺术学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