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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Sep.
2021-09

艺术学院关于自强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的通知

  
            

艺术学院

关于自强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的通知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与评定初步拟定以下同学获得自强助学金,现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930日前将情况反映到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刘宫佐  电话:0371-86507263

办公室:龙子湖校区S2-209   邮箱:476558482@qq.com

附件:

2021年自强助学金公示汇总表

艺术学院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