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 关于自强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的通知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与评定,初步拟定以下同学获得自强助学金,现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9月30日前将情况反映到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刘宫佐 电话:0371-86507263 办公室:龙子湖校区S2-209 邮箱:476558482@qq.com 附件: 2021年自强助学金公示汇总表 艺术学院 2021年9月28日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与评定,初步拟定以下同学获得自强助学金,现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9月30日前将情况反映到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刘宫佐 电话:0371-86507263
办公室:龙子湖校区S2-209 邮箱:476558482@qq.com
附件:
2021年自强助学金公示汇总表
艺术学院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