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华水政【2016】1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0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院实施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建立推免生工作监督机制、申诉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坚持择优选拔、科学推荐的原则。学院建立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科学推荐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三)坚持学生自主选择的原则。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团中央支教专项计划除外。
二、推荐小组
组 长:武金勇
成 员:刘术永、杨华轲、韩江峰、金玉甫、马 刚、周 科、葛轩辕、石二军、毛 航、吴晶晶、千鹏霄、孙彦军
秘 书:刘延琪 吕 帅 陈俊文
三、推免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社会责任感强,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未受到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二)身体健康,国家体质测试达标,学校体育测试合格;
(三)勤奋学习,基础扎实,高质量完成大学前6个学期(五年制为前8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考核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3.2以上,并专业排名前15%(或者专业综合排名前10%);无补考、重修课程或未修读课程;国家大学生英语(或者俄语、日语等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四)本科毕业能够顺利拿到毕业证、学位证。
四、推免工作实施办法
(一)学生自愿报名,提交推免申请书和相关推免材料。
(二)学工办、教学办分别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成绩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推免环节。
(三)进入推免环节的学生按照专业分别进行学习成绩和创新创业及其他荣誉成绩核算。依据差额面试原则,同专业内按照学习成绩(70%权重)+创新创业及其他荣誉成绩(15%权重)之和排名从高到低进入面试。
(四)学院组成考核组对推免生进行差额面试,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专家评分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得分为面试成绩。
(五)按照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70%权重)、创新创业及其他荣誉成绩(15%权重)以及面试成绩(15%权重)给出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排名。
(六)学院研究确定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
五、成绩核算办法及加分细则
(一)学习成绩核算及加分细则
教学项目核算由教学办负责,所有课程成绩由教务系统提供为准,以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课程成绩核算基础。
(二)创新创业及其他荣誉成绩核算
1、创新创业及其他荣誉成绩由学工办负责。创新创业及其他荣誉成绩包含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和其他荣誉加分。
2、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办法(试行)》(华水政2016【176】号)(附件1)的要求进行核算,办法中不包含的项目及类别不进行成绩核算。同一项目以最高等级认定学分为准,不重复累计。
3、其他荣誉加分包含: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外校友奖学金,或者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国家大学生英语(或者俄语、日语等小语种)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者国家英语口语考试通过,或者雅思成绩5.5以上,或者托福成绩100分以上的。其中,荣誉称号需由学校及省市政府部门颁发批准,并有证书。属于班集体荣誉的,需注明本人的贡献或担任班级职务。其他荣誉加分认定标准(表1)如下:
表1 其他荣誉加分认定标准
序号 | 名称 | 分值 |
1 | 海外校友奖学金 | 6 |
2 | 国家奖学金 | 6 |
3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 |
4 |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4 |
5 | 校级三好学生标兵 | 2.5 |
6 | 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 2 |
7 | 国家大学生英语(或者俄语、日语等小语种)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专业通过专业八级考试),或者国家英语口语考试通过,或者雅思成绩5.5以上,或者托福成绩100分以上的 | 5.5 |
六、支撑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均不予退还,原件审验后退回):
(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3份(附件2);
(二)加盖所在学院印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三)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参加创新创业项目或竞赛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代表自己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获得荣誉证书或其他证明自己能力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
1、未提供支撑材料的项目不计入分值。
2、按申请表中顺序排列,添加目录,左侧简装(不允许豪华装订)。
七、工作进程安排
(一)9月6日下午15:00召开应届本科毕业生动员大会。
(二)9月9日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进行公示。
(三)9月10日上午9点-12点,接收推免材料,过期不候。
(四)9月10日下午对推免材料进行汇总审核
(五)9月12日进行面试,确定名单并进行面试。
(六)9月18日,将学院推免生名单上报教务处。
(七)学校审查,校内公示(华水教务微信-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八)9月22日-24日,被推荐学生书面填报上传信息(9月25日12:00前)。
以上有关规定由艺术与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办法(试行)》
附件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支撑材料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