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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Jan.
2018-01

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胜任力提升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胜任力提升计划》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胜任力提升计划》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13年10月12日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胜任力提升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学校《关于促进教师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勇于创新、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着力构建“出名师、育英才、争一流、创佳绩”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奋力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教师教育教学胜任力提升按照校、院、教研室(系)、教师共同着力、共同参与、协同联动的模式组织实施。学校统筹安排,做好政策引导、工作配套、经费保障、评价考核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各学院具体规划,做好组织管理、培养培训和贯彻实施等工作;教研室(系)切实负责,积极配合,教师主动参与,自觉行动,自我完善,保证投入,共同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坚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在提升范围上,着眼整体,着眼长远,侧重于青年教师队伍的培养;在提升内容上,坚定先进教育理念、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搭建温馨交流平台,传承卓越教学文化、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在提升途径上,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教学团队、名师名家培育、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形成一支心系学生、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勇于创新、充满活力、忠诚不倦,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坚持分类评价、科学考核的原则。考核评价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确定不同标准,内容包括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理念、胜任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专业知识技能、专业态度与价值观,以判断其是否有资格和能力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相关奖励及待遇评定的主要指标要素。

三、提升目标

通过全方位的协同联动的培训培育和培养,使全体教师具备较好的德才学识与综合素质、较高的教书育人水平和较强的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新进青年教师、助教达到基本的教师职业标准,具备基本的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能力;讲师、副教授、教授具备较高的教师职业素养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优秀教师实施重点培育培养,使其具备优秀教师职业素养,教学科研能力在国内甚至在国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013年起,用57年左右的时间,建设30支校级卓越教学团队,培育50位教学名师,培育和取得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培养一支教育教学骨干队伍,打造“一流本科教育”,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整体上水平。

四、提升要求

(一)师德师风。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法律法规,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关注关心关爱学生,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关注本科教育教学,关心支持学校发展。

(二)教育理念。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深刻理解教育内涵,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学习规律,自觉主动学习教育理论和教育方法,以先进的教育思想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三)教学能力。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包括传输知识、指导学生学习、指导学生创新与实践、规划学生人生、分析理解教材、设计教学环节、调控教学等能力,研究、掌握教育教学方法,不断创新教学模式。

(四)研究能力。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积极承担研究课题,主动融入教学科研团队,将丰富的研究内容融入到教学,提升教学品质,升华教学内容,构建教学体系。

(五)社会服务能力。具备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工程建设的专长和本事。

(六)文化传承与创新能力。重视文化传承创新教育、研究和传播,深刻了解人类文化的发展历史,注重领悟中华传统文化精华,学习中外先进文化,弘扬大学精神,负起学生的文化传承能力培养的责任,结合专业,提高教育教学文化传承与创新能力。

五、重点项目

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建设项目”、“卓越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名师培育项目”、“教育教学成果奖励项目”、“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项目”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示范项目”等。

(一)师德师风建设项目

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创新理论学习的方式和载体,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省情、校情教育,加强教师廉洁自律、勤教为生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开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阵地,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引导教师正确运用网络工具,强化网路语言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教师思想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执教”,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和精湛的学术能力教育学生,主动帮助和引领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彰显“教学为本,科研为基,心系学生,学为人师,人格高尚,学术精湛,忠诚不倦”的师德内涵。

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学校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学风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加大优秀师德师风典型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铸魂的良好风气。完善师德师风考评制度,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岗位聘用、职称评审、业绩考核、评优奖励的重要指标和首要内容,实行师德师风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等“一票否决制”。完善师德评价内容和方法,完善学校科研学术规范,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惩治查处机制。对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予以重点培养、表彰奖励;对师德表现不良的,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重点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组织青年教师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积极选派青年教师挂职锻炼,鼓励青年教师参与产学研结合项目,深入基层参加生产劳动,开展调查研究、学习考察、志愿服务。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完善选聘优秀青年教师兼任辅导员和班导师制度,鼓励青年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校风校纪建设、文化引领,激发青年教师的职业追求、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自觉践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卓越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卓越教学团队是以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教授为带头人,以优秀青年教师为骨干,以本科生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主线,以教研(实验)室(系)、实习实训基地为依托,以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具有良好合作能力、无私奉献精神、职称学历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学业务组织。

学校通过卓越教学团队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发展的制度环境,完善青年教师融入团队、参与团队的机制,以团队带动教师教育教学胜任力的全面提升。

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开展培育卓越教学团队工作。

(三)教学名师培育项目

学校通过实施“教学名师培育”,造就一批优秀教学科研骨干,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领军人物,以点带面,推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教学名师培育的原则是,坚持高标准、高层次、重师德、重教学、重育人、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的原则;坚持近期需要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分类分级培养的原则。

教学名师培育主要采取选派教师到国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或国内985高校研修、校内重点培养等方式。

(四)教育教学奖励项目

健全完善教育教学考核奖励机制,重在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潜心立德树人,潜心本科教学,潜心教育教学研究,并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着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形成学校教育教学特色。重在引导教学单位高度关注本科教育教学,保证本科教育的基础地位、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促进教师和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基础厚实、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教育教学奖励项目包括教学类奖励、成果类奖励和教育类奖励。教学类奖励包括教学名师奖、教学质量奖、优秀青年教师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讲课比赛奖励、优秀教研室、优秀教学管理单位、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组织单位等;成果类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和优秀教改论文;教育类奖励包括优秀班导师、优秀辅导员等。

教学类奖励按《教学奖励管理办法》评审与奖励,成果类奖励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教材管理办法》评审与奖励,教育类奖励按照《班导师管理办法》和《辅导员管理条例》评审与奖励。

(五)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项目

健全完善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体系,提高培养质量,为青年教师成长成功提供更优质、宽松的工作环境,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项目实行校、院、教研(实验)室(系)三级培训模式,以学校为主导、学院为主体组织开展工作。

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师德师风培训、教学规章培训、教师执业素养培训、教学技能培训、英语能力培训、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培训等。

学校不断完善青年教师课堂讲课技能竞赛、工程实践锻炼、教学技能培训等制度,不断创新青年教师培养培训模式,组织开展“教学沙龙、教学研讨、教学示范、教学观摩、教学会诊”等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

青年教师课堂讲课技能竞赛、工程实践锻炼、教学技能培训,青年教师进修培训以及青年教师导师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管理。

()教师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示范项目

教师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由教师个人以学校、学院发展平台为依托,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基础,基于职业发展的个人意愿,综合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科学规划设计职业生涯。教师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着力自我投入、自我实现、自我完善、自我提升。

教师职业生涯规划设计项目分为教学类、教学科研类和专职科研类等3个类别,教师可根据自己情况,分类提出申请。

学校成立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专家组织,为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提供咨询和指导,为教师职业规划提供展示平台,学院应为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提供帮助,予以支持。学校定期或不定期选择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成功典型,组织经验交流会、利用媒体全方位宣传,带动和促进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的科学化、规范化。

六、工作举措

(一)建立责任体系。教育教学胜任力提升,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以教学单位为主体,充分调动教学单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教学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和需求,建立针对性强的教师教育教学胜任力提升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逐步形成各级领导重视、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齐抓共管共建师资队伍的有效责任体系。

(二)加大工作力度。教师教育教学胜任力提升是学校发展的关键要素。学校和各教学单位要加大教师教育教学胜任力提升的规划、宣传、实施力度,切实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形成长效机制。教育教学胜任力提升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学校建立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坚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定期召开胜任力提升专题会议,研究总结、分析评价实施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保证教师教育教学胜任能力提升落在实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教师教育教学胜任力提升实施细则,确保“打造一流本科教育”目标的顺利实现,不断推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提高管理水平。各级组织要树立为教师发展服务的思想,努力为教师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宽松的教学氛围和高质量的生活环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相互协调,通力配合,积极做好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工作。

(五)强化考核督导。学校统筹计划的实施、组织管理。要把教师教育教学胜任力提升实施情况作为各有关部门服务水平、各教学单位办学水平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并通报督导结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一

卓越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管理细则

一、申报程序

填写卓越教学团队申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推荐,校长办公会审批。

二、申报条件

(一)团队带头人应至少具备以下3项条件(其中第1项和第2项条件为必备条件):

1.具备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长期致力于本科教育教学,坚持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讲授理论课程(近3年,年均本科生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师德师风高尚,学术积淀深厚,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优秀。

2.具有团结协作奉献精神和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等方面的领导能力。

3.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校级限主持人,省级特等奖限前7名、一等奖限前5名、二等奖限前3名),或校级教改课题重点项目主持人、省级教改课题(含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省级规划教材的主编、副主编。

4.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连续3次获得学校优秀教学质量一等奖,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称号。

5.5年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6.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限前5名),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省部纵向科研课题(含社科课题)。

(二)团队成员的结构要求。卓越教学团队设带头人1名,成员一般由8-10人组成(公共基础课团队10-15人),40周岁以下的团队成员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博士学历的人员不少于25%,青年教师比例不少于70%

三、团队目标任务

(一)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承担本科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教学与考核模式创新,团队成员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整体优秀;积极承担本科教育教学任务,年人均本科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00学时,其中团队负责人每年不少于32学时。

(二)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并把研究成果运用于教育教学活动,至少主持2项校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主持的教改项目至少1项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校级限特等奖或一等奖),年人均在核心期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

(三)青年教师培养。重视团队内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和工程实践锻炼,提高整体教育教学水平,培育青年教学骨干,至少2名成员主持各级各类研究课题,组织青年教师的示范观摩课和教学研讨活动年均不少于5次(其中含省内或省外教学研讨会议至少1次),团队青年教师至少参与1门课程的网络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至少1名青年教师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或优秀青年教师。

(四)课程与教材建设。加强课程与教材建设,至少2门课程实施双语课程教学,并取得显著成效。

(五)人才培养。引导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指导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项目与活动,团队成员指导学生参加校外科技竞赛获得奖励(不含优秀奖)或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创新性实验项目不少于2项,符合班导师任职资格的教师至少应承担一届学生班导师工作任务。

四、项目管理

(一)卓越教学团队建设实施校、院二级管理模式,学校负责立项评审、监督检查、终期验收,学院负责组织管理、年度检查。

(二)卓越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经费10万元。建设经费按照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列支。

(三)建设期内,学校加强跟踪考核检查。建设期满后,学校根据建设目标任务对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撤消称号,并全校发文公布。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建设期满未完成规定目标任务的;

2)建设期内团队成员发生严重教学事故或2人次以上教学事故与教学差错的;

3)建设期内团队成员有失德行为的;

4)拒绝接受校、院安排教学工作任务的。

(五)学校向校外推荐的教学团队在校级卓越教学团队中择优遴选。

五、其他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二

教学名师培育项目实施细则

一、选拔条件

(一)必要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注关心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年均本科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00学时、在我校直接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满1年、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一线青年教师。

3.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整体保持优秀。

4.教学工作规范严谨,教风、学风端正,近年无教学事故和教学差错。

(二)基本条件(至少满足其中3项,其中第1项和第2项至少满足1项;成果按近3年统计)。

1.获得以下奖励之一:校教学质量奖、优秀青年教师奖、省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或学校组织的讲课比赛3等及以上奖励、院级讲课比赛获1等奖。

2.第一作者、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被SCICS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发表学术论文他引超过10人次。

3.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校级要求前3名),或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至少发表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4.主持校级教改项目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前3名),或参与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前3名)。

5.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引导大学生参与本人科研课题研究,取得厅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班导师,年度考核良好及以上。

6.主持国家自然(社科)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课题,或获得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级有证书,厅级限前5名),或获得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限第1名)。

二、申报管理

(一)申报与评选。申请人填写《教学名师培育对象申报表》(教务处网页下载);教学单位初评、公示,并将初评结果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培育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发文公布。

(二)培育与考核。培育工作以教学单位为主体组织实施。培育周期为3年。教学名师培育对象实行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年度考核由所属教学单位组织实施,终期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终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称号,全校予以公布。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培育期满未能完成规定目标任务的;

2)培育期内发生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的;

3)培育期内有失德行为的;

4)拒绝接受校、院安排的教学工作任务的。

(四)对教学名师培育对象,享受如下待遇:

1.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给予资助。经费资助主要用于:访学研修;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每位入选对象经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

2.学校教学名师评审和推荐校外教学名师从培育对象中择优遴选。

3. 学校优先推荐入选教学名师培育对象进入公派访问学者项目。

4.国外高水平高校、国内985高校,或国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研修学习至少1年,或从事博士后研究。

(五)目标任务(至少完成其中3项)。

1.至少承担1门全日制本科生双语课程教学任务,或至少承担2门全日制本科生学科基础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2.担任班导师并年度考核良好等次以上,或指导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项目,或指导学生参加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认定的科技竞赛并获得奖励。

3.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级纵向研究课题,或获省教育厅科技成果一等奖(前3名)或省科学研究奖(前5名),优秀论文奖限独立完成的一等奖;

4.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CSSCISCISSCIEI收录论文至少5篇。

三、其它

(一)校外访学研修期间研究成果须我校署名为第一完成单位。

(二)研修培训期间的津贴待遇、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管理。

(三)研修单位由教学单位确定,教师个人联系须得到教学单位批准,国外访学研修须出具对方的正式邀请函,并按外事规定办理。

(四)本细则自2013年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