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

作者:时间:2013-01-08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心、过硬的社会竞争力乃至国际竞争力、个性与人格得到健全发展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对各方面表现突出和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给予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学金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于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学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记录。

第三条 评审办法

(一)日常表现分(暂不计入)

(二)课程成绩(权重60%)

在学期间课程所有成绩加权平均分构成课程成绩基础分。申请者已经公布的学位成绩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

(三)科研成果分

申请评奖的所有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未取得公开号得发明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1)科研论文计分办法

科研论文得分= (权重因子X合作因子)

权重因子:SCI期刊收录为20,EI期刊收录为10,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2012版)为5,会议收录为3,其它正式期刊论文为1

合作因子: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为1;

署名第二的为0.3;署名第三的为0.1,其余不计。

(2)论著计分办法

单部作品本人完成量5万字以内不计分,5万字以上按下列分值计分:

专著:每万字1分

编著:每万字0.8分

字数计算以版权说明为准,未说明的可以平均计算。

(3)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分办法

专利得分= (权重因子X合作因子)

权重因子:发明专利每项20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10分

合作因子:署名第1为1,署名第2为0.9,署名第3为0.8

其余依次类推(10名之外不计)。

(4)获奖计分办法

研究生参加学术、学业竞赛,由评审委员会确定级别,(主要赛事: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按以下办法计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0分、20分、10分。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0分、10分、5分。

非竞赛类奖励,国家级10分,省部级5分,获团体奖励的,按专利方式进行分摊,署名不分先后的可以均分。

第四条 评审结果公示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办公室等场所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有评选资格。

第五条 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归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附: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陆桂明

副主任委员:李秀丽   吴慧欣

委员:庄晋林  向明森  马斌  何化玲

 

 

 

 

 

 

                                    信息工程学院

                                       2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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