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3〕329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华水政〔2023〕79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19〕49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华水政〔2019〕48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华水政〔2020〕64号)、《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华水测绘政〔2022〕19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提交评审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初审、学院成立专门评审委员会审批,确定初评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于公示期内向学院负责人反映。
联系地址:学院609办公室;联系电话:1316436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