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的通知》要求,我院严格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水政〔2021〕48号)、《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水政〔2021〕49号)和《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水政〔2021〕50号文件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推荐,最终同意推荐王斯达和吕书志2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方毅等32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尹梦琪等218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1。
名单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7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13022481849
附件1: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拟定名单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