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
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及全国高等学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评估(认证)标准中的要求,专业人才培养需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有明确的、公开的毕业要求,且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专业需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定期评价;并定期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其目的是检查教学情况、找出差距、发现问题,进行信息反馈,改进、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的评估(认证)工作,规范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机制与方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指导原则
以全国高等学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评估(认证)标准为指导,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定期评价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并将评价结果用于持续改进人才培养工作,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一种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实施对象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各方向毕业生,抽样范围、评价周期及方法见细则(附件1、附件2)。
组织与实施
(一)评价机构和职责
由我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教育教学管理委员会主导成立专业教学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的主要组成为: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课程组组长、专业骨干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和行业企业专家(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4人,且覆盖各专业方向)。
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培养目标达成评价机制;确定评价方法;确定评价依据的基础数据来源和要求;组织进行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评价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综合评价;提出持续改进意见和建议;撰写专业培养目标评价报告。
2.制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机制;确定评价方法;确定评价依据的基础数据来源和要求;组织评价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分析;综合评价;提出持续改进意见和建议;撰写专业毕业要求评价报告。
(二)实施方式
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由专业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教学评价小组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每2届进行一次评价,毕业要求达成度每年计算一次,每2年进行一次毕业要求达成评价;课程达成度计算每学年进行一次,由专业教学评价小组组织相关教师进行,一般在学年课程结束后进行。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教育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