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1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材料学院成立了以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资助秘书、各年级辅导员、班导师为主要成员工作小组;各年级成立了以年级辅导员为组长,由班导师、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我院现已完成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2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综合实验楼1308办公室)。投诉电话:0371-69310017
材料学院
2020年9月22日
材料学院2021年度高校助学贷款项目__贷款申请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