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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风采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精神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强教育基金管理办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全院申请学生按测评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评名单。现将我院2021年“自强助学金”初评名单公示如下:
2019级夏一文、2019级徐茂林、2018级赵文英
现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与材料学院资助工作办公室联系。
地址:综合实验楼1308办公室
材料学院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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