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分团委
通 知
华水信通【2013】06号
关于实行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管理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团支部、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学生管理工作,全面培养广大同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引导同学们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开展社会实践工作,特制订《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管理量化考核办法》(见附件)。请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各团支部、各班组织同学们认真学习该考核办法,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照该办法开展学生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分团委
2013.11.10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管理
量化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管理,全面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使思想道德教育与综合积分测评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实行学生的个人量化方式,达到学生自我管理的目的,特制定学生量化考核办法。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同时,注重自身综合能力的提高。
第二章 分则
第一条:量化考核细则
1、基础分为100分,依据学生平常表现加分或减分,期末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综合积分加计工作,在学生评优、评先、评、选奖助学金、推优入党等工作中以考核分数作为重要依据。
第二条:学习考核
2、按时参加课堂学习活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的,应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假,发现无故旷课1学时扣5分,不请假离校的,每天按8学时计算。
3、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被辅导员巡考发现一次扣50分,被学校监考老师发现并报教务处、学生处处分的,每次扣100分。
4、获得各级奖励,依照下表加分
|
获奖 |
参加 |
国家级综合竞赛 |
20 |
15 |
国家级学科竞赛 |
18 |
12 |
省级综合竞赛 |
15 |
7 |
省级学科竞赛 |
10 |
5 |
校级竞赛 |
8 |
4 |
院级竞赛 |
6 |
2 |
第三条:跑操考核
5、按学校规定,大一同学要坚持每天早晨的早操运动,早操迟到一次扣3分,旷操一次扣5分。每月三次不到者扣20分,并上报相关辅导员与院团委书记。
第四条:生活考核
6、按校宿舍管理规定,按时休息、合理用电,注意宿舍内务整理,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在宿舍内存放啤酒瓶等杂物,在宿舍内务检查中发现有违规现象,如果可以确定责任人,扣该责任人10分,如果不能确定责任人,扣宿舍成员每人5分。如果宿舍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扣责任人20分,影响恶劣的扣30分。
第五条:活动考核
7、同学们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同时,要注重综合能力的锻炼与培养,每学期至少参加10次集体活动,期末由班委会进行认定,每少一次减5分,每多一次加2分。老师要求必须参与的集体活动,每少参加一次扣5分。
8、同学们参加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每参加一次公益活动加5分;暑期随学院社会实践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加10分。
9、校举办的各项文体、科技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参加校外文体活动,获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加15分,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加20分,国家级一等奖、省级特等奖加25分。
第六条:其他考核
10、 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如打架斗殴、偷窃等被学校处分的,每次扣20分,如公安机关介入的每次扣30分。
11、 干部、班级班委工作积极负责,贡献突出的,学生会主席成员每学期加15分,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每学期加10分、班级班委每学期加5分。在工作例会中无故缺席一次分别扣5分、3分、2分。在工作中出现工作差错的,分别扣15分、10分、5分。该项由辅导员老师、团委学生会负责认定。
第三章 考核实施办法
12、 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在达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生综合考核成绩是以上工作的重要依据。
13、 违反纪律被扣分达三次以上,取消本学年所有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和评选奖助学金的资格;达到五次以上辅导员老师负责通知学生家长,让家长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情况,超过十次由学院通知家长到学校讨论该同学的学业问题,或办理休学手续、或要求家长来校陪读。
14、 考核成绩是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的主要反映和依据,辅导员根据该考核成绩填写学生在校表现意见,对于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同学,其在校表现意见中要反映出“不合格”字样。
15、 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可以充抵以上扣分项,但最多不超过三次。
第四章 附则
本办法自2013年11月8日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属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