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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政001号文件-机械学院关于对陈小碰等18名同学进行学业警示的决定

为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检查和督促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华水政[2016]5号)文件精神,以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业警示、降级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取得平均学分绩点不足1.5的陈小碰等18名学生进行学业警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

机械学院关于对陈小碰等18名同学进行学业警示的决定

陈小碰,机械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级090班学生,学号201708817,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0.53;

赵铜,机械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2017级104班学生,学号201710421,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35;

谢洪扬,机械学院机械类专业2017级219班学生,学号201721928,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0.75;

杨钰鑫,机械学院机械类专业2018级089班学生,学号201808916,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01;

宋贵凯,机械学院机械类专业2018级095班学生,学号201809508,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43;

刘欢,机械学院交通运输专业2018级098班学生,学号201809810,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38;

杨烨宇,机械学院交通运输专业2018级098班学生,学号201809819,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25;

邓昊,机械学院交通运输专业2018级099班学生,学号201809905,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33;

冯宇涵,机械学院交通运输专业2018级099班学生,学号201809906,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34;

朱鹏飞,机械学院交通运输专业2018级099班学生,学号201809908,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27;

冷朝阳,机械学院交通运输专业2018级099班学生,学号201809909,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34;

吴超,机械学院交通运输专业2018级099班学生,学号201809910,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11;

蒋俊豪,机械学院交通运输专业2018级099班学生,学号201809926,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44;

王清鹏,机械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2018级102班学生,学号201810202,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32;

管国武,机械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2018级102班学生,学号201810229,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23;

陈宏泽,机械学院机械类专业2018级209班学生,学号201820920,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23;

杜中泽,机械学院机械类专业2018级211班学生,学号201821117,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38;

柳登,机械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2019级112班学生,学号201911222,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0.32;

以上一十八名同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取得平均学分绩点不足1.5,为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检查和督促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业警示、降级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陈小碰、赵铜、谢洪扬、杨钰鑫、宋贵凯、刘欢、杨烨宇、邓昊、冯宇涵、朱鹏飞、冷朝阳、吴超、蒋俊豪、王清鹏、管国武、陈宏泽、杜中泽、柳登一十八名同学进行2019-2020第一学期学业警示。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机械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