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结合学院专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业指导与职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转专业(含转入和转出)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和评定。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曹连海、丁仁伟
副组长:刘 辉、王怡青、赵东保
成 员:邓荣鑫、丁明磊、马开锋、宋玮、张璐、司晓霞,转专业学生所在年级的辅导员和各班班导师
秘 书:张林静
2、实施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有利于学生学业发展和促进学生职业发展的原则;
(3)大学一年级正式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特殊类型招生形式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休学和保留学籍等类别的学生);
(4)符合学校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3、转专业学生条件
(1)符合学院及原所在学院转专业申请条件;
(2)修完入学修读专业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课程考核合格。
4、拟接收转入人数
(1)2022级测绘工程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为12人;
(2)2022级地理科学类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为10人。
5、转专业流程
(1)学院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组织开展转专业工作,学生结合自身条件自愿报名;
(2)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学籍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审核;
(3)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对学生成绩进行审核;
(4)学院根据转专业申请情况,由学业指导与职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确定拟转专业初步名单;考核方式为面试,重点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综合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6)学院上报转专业名单经学校审核后,符合条件者,按照学校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二○二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