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自强助学金”评定的通知》要求,我院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文件精神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强教育基金管理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和学院审批,最终同意推荐以下3名同学参评我校2021年“自强助学金”,具体名单如下:
张昊迪 程亚利 刘肖悄
名单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28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9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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