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机械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机械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机械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由学院统一使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审核,并安排专人进行资格审查及信息登记,做好考生的咨询解答工作,要求详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一)(https://www2.ncwu.edu.cn/yz/info/1017/1471.htm)。

请所有考生提前准备好下列资格审核所需材料(PDF格式):

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如有则提供)、《考生复试资格审核表》(https://www2.ncwu.edu.cn/yz/info/1017/1471.htm附件)、《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https://www2.ncwu.edu.cn/yz/info/1017/1471.htm附件)、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另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另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所有招生专业一志愿全部实行现场复试,复试采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和面试形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能力,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外语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面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15分钟(含外语水平测试时间,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

一志愿考生复试笔试时间:20243298301030

一志愿考生复试笔试地点:花园校区

一志愿考生复试面试时间:20243309001800

一志愿考生复试面试地点:花园校区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

考生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以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考生复试各科成绩之和/复试各科目满分总计)×10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以百分制计分。

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之和/初试科目满分总计)×100×60%+复试成绩×40%

五、复试流程

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学院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公示。

2.确定复试名单。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名单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统一进行公示。

3.资格审查。学院对普通计划考生复试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或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5.报送复试结果。复试成绩和结果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研招办。

6.公示拟录取名单。研招办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日。

7.发放录取通知书。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对录取考生信息进行对照校验后,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数据。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调档并由研招办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调剂工作

具体要求办法见后期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

七、拟录取工作

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学院视具体情况对已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者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3.复试笔试成绩低于满分60%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满分60%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满分60%的;

4.在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作弊事实或提交科研成果不实;

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

八、复试监督和争议处理

考生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进行实名申诉,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

九、其他事宜

1.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以教育部研招网审核结果为准。

2.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统一使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pas.ncwu.edu.cn)。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严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371-69127567   E-mail:wutingting@ncwu.edu.cn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机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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