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0年机械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普通高等学生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实施机构

转专业工作由机械学院组成转专业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转专业领导小组包含组长、副组长和成员。

组长:机械学院院长 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成员: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班导师、辅导员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实施原则

1.综合考虑学生学习状况和专业兴趣,引导学生根据学习兴趣和学习基础选择专业。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申请程序

申请程序:①学生提出申请→②转出学院审核→③教务处复核→④转入学院综合考核→⑤转入学院确定初步名单报教务处→⑥教务处对转专业名单进行审核和公示→⑦主管校长审批→⑧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和批准,学生处发放《学籍异动单》→⑨学生持《学籍异动单》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四条 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1.诚实守信、遵守校规校纪、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具有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的学科类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证书或能够证明其专业特长的其他成果者优先。

3.所有已修课程考核合格。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优先考虑。

5.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第五条 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况

1.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入学未满一个学期。

3.以特殊类型招生形式录取。

4.专升本各专业。

5.受学校纪律处分且在处分期内。

6.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7.已经转过一次专业(含放弃资格)。

第六条 转专业时间安排

第1、2项工作采取网络在线方式实施,对于符合转出资格的学生,由转出学院通知其在8月24日之前返校。

1.2020年8月17日~8月19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至学生本人所在学院。逾期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2.2020年8月20日,转出学院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3.2020年8月21日~8月23日,教务处复核后将学生申请表交转入学院。

4.2020年8月24~8月25日,转入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将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全部申请表送至教务处。

5.2020年8月26日~8月27日,教务处对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后,在教务系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及申请表转学生处。

6.2020年8月28日~8月30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和批准,学生处发放《学籍异动单》,并将审核后的申请表交回教务处。

7.2020年8月31日~9月4日,转专业学生持《学籍异动单》完成各项转专业手续,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七条 其他要求

1.大学学习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有且仅有一次机会,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合作办学类专业(含一般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不可申请转入普通专业,可以在同类别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3.高考为文科及艺术类考生的学生,不可申请转入理工科专业。

4.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能胜任转入专业后续课程的学习。

第八条 学生转入

为保证教学效果,各专业实施班级学生人数控制,以各教学班人数不超过36人控制转入总量。

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成果、申请报告,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成绩顺序录取。

第九条 学生转出

拟转出学生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申请报告以及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教务处。学生可根据转专业要求、自身学习状况、学习兴趣,选择拟转专业。

拟转出学生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成果、申请报告,由学院预审后提交教务处。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机械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开始施行,原机械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机械学院

202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