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所有教学资源均对外开放,服务对象为全校各专业学生,其宗旨是有效利用和充分挖掘仪器设备资源,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实践平台,使学生在亲身实践的过程中拓展和提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尤其是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发挥工程训练中心在新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学生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为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中心的训练项目开放、科研和课外科技竞赛活动,提高中心实践环节的教学水平,有序规范地做好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要求和开放内容
1.工程训练中心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中心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部室都应力求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各部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资源效益,尤其要处理好开放工作和正常训练之间的矛盾。
2.开放实验和创新设计制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各种发明、制作和研究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和实践,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参与解决科研课题或生产企业中的实际问题。
二、训练内容分类和审批程序
1.补缺型:学生在训练中因各种原因未获得动手机会,或未获得应得到的实验结果,可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得到中心主任同意后由实验管理人员安排。
2.课题型:教师或其它研究人员有立项课题,应尽可能邀请学生协助完成,学生在协助过程中得到自我提高,报中心主任审批后,各部室应优先安排支持。
3.自主研究型:学生根据所学的知识,自行设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或各种发明、制作和研究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的实验和制作。由学生自行拟定课题,设计实验或制作方案,相关指导教师分析其方案可行性并签字同意后,报中心主任审批。
4.实验或制作项目若无材料等消耗,且占用设备仪器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中心办公室可不经主任审批,直接送各部室管理人员安排,中心办公室备案。
5.实验或制作项目若有消耗,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中心办公室接到申请后报主任审批,核实所需耗材、试剂等,费用由各项目负担。
6、所有实验、训练、制作项目的申请均应寄交中心办公室协调安排。
三、开放工作的组织实施
1.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按规定期限(一般在两周前)预先向中心报名、登记。
2.各开放部室应根据学生人数多少和内容,做好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等一切准备工作,并选派一定数量的指导人员参与开放工作,坚守岗位,及时给学生以指导和帮助。
3.学生进入各部室前,应阅读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或制作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指导人员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并做好相应的指导和部室管理工作,尤其是安全管理工作和相关记录工作。
4.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或各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需按照校院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5.开放中对学生的鼓励、对指导教师和实验人员的津贴等参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6.各开放部室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部室的具体开放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