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防火制度

发布日期:2019-04-23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成立防火领导小组,指派防火负责人,建立义务消防队。

三、组织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上报处理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宣传、教育本单位人员爱护消防措施。发现有蓄意破坏消防设施者,及时与学校保卫处联系。

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实际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六、不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

七、未经保卫处批准,防火防爆措施未落实,本单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本单位的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器的安装要求。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未经保卫处批准,防火措施未落实,严禁明火作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工程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