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6年“智能地球探测与监测创新实验班”选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9]

为了深入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方式改革,加强学院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建设,根据《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人才智能地球探测与监测创新实验班实施方案》(下文简称“实验班实施方案”),学院启动实验班的申报与选拔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主要面向学院2026级普通本科学生,2024级和2025级普通本科生也可报名,作为增选对象。

二、报名条件

1.热爱地学相关的智能探测与监测领域,对科研项目、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具有浓厚兴趣和较强潜力;

2.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记录;

3.2024级和2025级本科生需满足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GPA)≥3.5或专业排名前10%;科创实践业绩突出者(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个人奖项或团队排名第一),可适当放宽限制;无不及格科目;

4.未受学校或学院任何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选拔流程及时间安排

宣传动员阶段(10月19日):学院相关年级辅导员、学业导师通过班级会议、线上通知等形式,全面解读《实施方案》及选拔要求,解答学生咨询。

自愿申报与初审阶段(10月20日-10月21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智能地球探测与监测创新实验班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于10月21日17:00前提交至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对照报名条件完成资格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

资格复核阶段(10月22日):学院教学办公室对初审通过学生的学业成绩、课程完成情况等进行复核。

评定录取阶段(10月23日):学院组织综合评定,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潜力、创新思维、产业认知及参与创新实践的意愿。学院实验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实验班入选学生名单。

四、相关说明

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请学生密切关注学院官网及班级通知,按时完成申报及后续环节,逾期未按要求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