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其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 号)要求、《河南省省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22〕118 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豫教财〔2023〕171 号)有关规定,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6〕23号)以及我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5〕145 号)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提交完整评审材料,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初审、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审定,现已完成我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确定本次初评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9月24日—9月30日,具体初评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71-66077105
电子邮箱:dq10078@163.com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