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一)(https://www2.ncwu.edu.cn/yz/info/1023/1602.htm)、《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材料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科学选拔、公平公正。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由学院统一使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并安排专人进行报到考生资格审查及信息登记工作,做好考生的咨询解答工作。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1. 考生身份。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留存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 学籍、学历。按照报名相关文件审查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原件等报考材料,留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生证等相关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报告,无此报告者不得参加复试。
3. 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学院配合。
4.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申请,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并进行加分。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PDF格式):
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如有则提供)、《考生复试资格审核表》(https://www2.ncwu.edu.cn/yz/info/1023/1602.htm附件)、《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https://www2.ncwu.edu.cn/yz/info/1023/1602.htm附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
专项计划额外材料: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另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另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所有招生专业一志愿全部实行线下现场复试,调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待学校通知后另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及同等学力加试。各项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予录取。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录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
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每科目笔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为准。
3.外语水平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同时还要注重考核考生的人文素养等。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面试放在同一环节进行,总时长一般不低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5.加试。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长为1.5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一志愿考生复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一志愿考生复试面试时间:2026年3月29日15:30—18:00。
一志愿考生复试面试地点:花园校区材料学院1316会议室。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 复试成绩
考生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以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考生复试各科成绩之和/复试各科目满分总计)×10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以百分制计分。
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之和/初试科目满分总计)×100×50%+复试成绩×50 %
五、复试流程
1. 确定复试名单。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名单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统一进行公示。
2. 资格审查。学院对普通计划考生复试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或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3. 组织复试。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4. 报送复试结果。复试成绩和结果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研招办。
5. 公示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对全校拟录取名单审核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6. 发放录取通知书。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对录取考生信息进行对照校验后,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数据。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调档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调剂工作
具体调剂要求、办法及相关安排,见后期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材料学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
七、拟录取工作
根据学院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计划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序规则如下:
1.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 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3. 若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学院视具体情况,对已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复试监督和争议处理
1. 考生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进行实名申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
2. 申诉人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提起申诉。
3. 申诉及监督联系方式
材料学院研招办:电话0371-67120735,E-mail:liuli@ncwu.edu.cn
学校研招办:电话0371—65790989
学校招生监督(纪委):电话0371—65790233
九、其他事宜
1. 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由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统筹确定;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能增加或减少。
2.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以教育部研招网审核结果为准,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统一使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pas.ncwu.edu.cn)。
3.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严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371-67120735
E-mail:liuli@ncwu.edu.cn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材料学院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