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
为保障研究生课程授课质量、提升教学效果,遵照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组织、课程督导和教学工作量计算等工作安排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对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组织安排说明如下:
一、课程排课基本原则
1. 秋季学期课程教学从第8周开始,第20周结束;
2. 每门课程每周安排不多于4课时;
3. 学位课课程不联排,非学位课课程尽量不联排;
4. 每周四下午不排课;周末(周六和周日)全天原则上不排课。
5. 周一至周五晚上可排课,每次不超过2课时。
6. 课程授课严格遵循学校作息制度,按照既定节次按时授课。
7. 各授课教师本学期只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含联合授课)。
8. 不同名称课程合班授课的,按实际合班授课计为一门课程。
9. 涉及专业较多或选课人数较多的课程,优先选择排课时间。
二、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室说明如下:
1. 研究生专用授课教室2304可容纳50人,供全体授课教师优先选择使用。
2. 学院会议室2301(20人)、2310(25人)在不影响学院工作的情况下,可选择使用。
3. 选课人数50人以上的课程,建议选择花园校区2204教室或北阶(二)教室。
4. 花园校区讲堂(二)教室为学校公共课教学和考核专用教室,时间窗口变动较大,学院不掌握空闲时间段,不建议选择。
5. 学院各系(教研室)教师办公室,是办公场所,本学期课程较少,不作为授课地点选择。
三、课程具体授课时间,由授课教师遵照上述原则、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进行安排(在学院研究生授课教师微信工作群的在线表格内直接填写),授课时间填写请于10月12日下午4:00前完成;如果学生上课时间冲突,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协调解决。
四、授课教师提前准备 “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电子版,将于10月底择机收取备案。
五、其他特殊情况,请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牛锦超老师联系。
附件1:2023级研究生开课计划.xlsx
附件2: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表.xlsx
附件3: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学术学位.doc
附件4: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专业学位.doc
附件5:研究生课程授课计划(模板).doc
土木与交通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