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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交通学院关于成立 2023级 “创新实验班”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19  【打印此页】 【关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土木水利事业的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落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依托学院学科及相关专业设立“创新实验班”,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验”的原则,旨在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依托学院优势学科专业和高水平师资队伍,开展创新实践教育,培养理论知识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和综合素质全面的拔尖人才。

二、培养目标

以培养“理论知识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和综合素质全面的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培养一批在土木工程和交通运输等领域具有宽厚而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富有探索创新精神、团队协作精神、锐意进取精神的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

三、组织保障

(一)“创新实验班”依托土木与交通学院日常运行管理与教学组织工作,在现有专业培养方案和班级构成的基础上,选拔优秀学生组建“创新实验班”。

(二)学院成立创新实验班管理工作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土木工程系、力学系、交通工程系和道路桥梁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工作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实验班学生的整体培养和教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协调工作;

2.制定实验班学生的选拔标准与办法,负责组织学生的选拔考核与面试;

3.选聘科技创新实践导师;

4.指导、监督、检查实验班的运行与管理,对实验班科技实践教学质量予以监控与评价。

四、学生选拔

教学办公室负责创新实验班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优秀学生选拔:

(一)创新实验班成员在学院内各专业2023级全体本科生中选拔,申请学生高考综合成绩排名年级前20%

(二)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学生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初步进行资格审核后,汇总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三)结合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和个人意愿,工作组组织选拔考核和面试,并公示结果。

(四)从2023级本科学生中选拔优秀学生50人,组建一个虚拟创新实验班。

五、培养方式

(一)培养内容。入选创新实验班的学生在原专业学习并取得原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拓展教育课程学分的基础上,开设特色创新设计专题、创新创业实践和专项实习等实践课程,举办专题(竞赛项目、项目申报、论文撰写、专利申报、研究生入学考试等)讲座和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突出个性化人才培养,培养懂理论、会实践、能创新的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

(二)实践导师。聘请院内优秀教师作为创新实验班学生的实践导师,负责指导学生专业学习和科创实践。师生双向选择,每名导师指导3~5名学生。

(三)科创实践。依托创新实验班所在学科专业的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为学生开展科研活动创造条件。

(四)协同发展。发挥创新实验班学生学习与实践、管理与组织等方面的优势,辐射带动学院各专业本科学生的高质量发展。

六、运行管理

(一)实行创新实验班管理工作组、实践导师和辅导员的三重管理机制。导师负责指导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活动,辅导员负责实验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日常管理。

(二)退出机制。实验班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实行淘汰机制。学院每年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对不合格的学生及时淘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创新实验班管理工作组审核,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取消实验班资格:

1.有违法违纪记录或受院级及以上处分;

2.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

3.所学必修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70 (不含70) 下。

(三)创新实验班每位学生至少参加1项大学生创新创业类项目或科技创新竞赛类项目(个人、团体皆可),并至少获得三等奖1项。

(四)学院为创新实验班提供不少于5个相对稳定、有效合作的校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便于学生开展实践活动。

七、支持措施

(一)创新实验班学生优先参加国家级、省级及学校组织的各类科创实践活动和竞赛项目。

(二)创新实验班在奖学金评定和其他各类评优活动中,实验班学生参加的科创实践活动和竞赛项目均纳入评价,但不单独划定名额。

(三)创新实验班学生在使用实验室资源等方面享受研究生同等待遇。

(四)学院对创新实验班设立专项经费,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学生科创实践、图书资料、学术交流、论文发表版面费和专利申报费等费用,以及导师、辅导员工作量补贴和专家费等相关费用;

(五)创新实验班经费来源于杰出校友基金以及学院办学经费。

八、其它

本方案对2023级学生试行,由土木与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2023级创新实验班选拔安排

附件二:土木与交通学院创新实验班申请表






土木与交通学院

20231018






附件一:2023级创新实验班选拔安排

11019-23日,2023级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学生将报名表交到年级辅导员处,辅导员汇总后交到教学办公室;

21024-26日,学院组织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1027日,学院选拔优秀老师担任创新实验班导师,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3~5名学生;

41028日,公布入选创新实验班学生和导师名单。




附件二:

土木与交通学院创新实验班申请表

姓名


学号


专业


班级


申请理由


签字:

     

辅导员

审核


签字:

     

教学办

审核


签字:

     

教学院长

审核


签字:

     

备注:

(1) 学生自愿申报,并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成绩和发展期望填写申请理由;

(2) 辅导员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有无违规违纪情况等)和高考成绩进行初步审核,填写是否同意入选意见;

(3) 教学办对申请学生的大一学年的综合成绩进行审核,填写是否符合入选条件;

(4) 教学副院长代表创新实验班管理工作组对申请学生是否能够入选创新实验班给出总体意见,填写是否同意入选

(5) 本表一式一份,由教学办公室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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