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根据校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及认定的通知》(学通[2013]20号)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土木与交通学院2013-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经各班级民主评议、各年级辅导员审核、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审定,成立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期为9月23日-9月26日。如有疑问,请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地址为花园校区2号教学楼2311(东)房间。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9月23日
(土木学办〔2013〕25号)土木与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关于成立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的通知.doc
(土木学办〔2013〕26号)土木与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关于成立2013-2014学年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