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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交通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9-03-14  【打印此页】 【关闭】


土木与交通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高胜建、张新中

副组长:雷 鸣、张多新

成 员:高郁斌、高桢赞、管俊峰、唐克东、肖新华

秘 书:王丽梅、梁娜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提出转出申请:

凡满足《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所规定的申请条件的,都可以提出转出申请;

第四条学院转出学生考核办法及具体操作程序

(一)学生填写《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提出申请;

(二)学生取得班导师的书面同意推荐意见;

(三)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审定申请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排名;

(四)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定申请学生综合素质积分及专业排名;

(五)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学生《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六)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确定转出名单;

(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审定转出学生,填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汇总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五条 学院转出学生指标名额:

(一)学院各专业转出学生指标控制在现有同年级同专业人数的15%之内。

(二)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不计入第五条(一)控制指标之内。

第六条学院接收转入学生条件:

(一)满足《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学生对转入专业有兴趣或特长。

(三)高考报考科类是理工科类;

第七条 学院接收学生考核办法及具体操作程序

(一)学院接收学校教务处审定的拟转入学生名单;

(二)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审定拟转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排名;

(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定拟转入学生的综合素质积分及专业排名;

(四)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转入学生志愿,组织对口专业教研室进行综合面试,并提出面试排名;

(五)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结合第七条(二)(三)(四)的情况,确定接收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八条 学院接收2018级学生转入名额

(一)土木工程专业拟接收22名,工程力学专业拟接收4名,交通工程专业拟接收12名,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原则上不接收。

(二)根据学院转出学生情况,适当调整第八条(一)的接收名额。

第九条本细则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细则自2018级学生开始试行。

土木与交通学院

2019年3月13日

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学生转出专业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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