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总支及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切实发挥团支部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基层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全院共青团员的综合素质,推进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松林”奖优扶困基金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版)和《土木与交通学院先进团支部建设实施办法》(土木团通〔2021〕1号),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各支部
二、 建设周期
先进团支部建设周期为一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立项申报,下一学年的第一学期初进行结项验收,验收合格发放奖励。
三、 立项考核标准
考核包括: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与宣传、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工作、科技与学术工作、文体活动、奖惩情况和支部活动的创新性等七项考核指标。各项考核指标分别包含若干项考核内容,各项考核内容根据不同目标管理要求进行考核。具体细则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学大学团支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进行。
四、 立项申请
(一)支部申报
1.院级先进团支部立项实行团支部申报制。各支部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明确年度院级先进团支部建设立项计划与实施方案,填写《土木与交通学院先进团支部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1)、《土木与交通学院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表》(附件2)及团支部手册等相应支撑材料,向学院提出立项申请。
2.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自评低于130分的支部不得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定
办公室汇总审核各年级申请建设立项名单及相应支撑材料并上报至领导小组,确定最终建设立项支部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 奖励办法
学院授予院级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同时给予院级先进团支部1000元/支部的奖励。对在上一年度获得学院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并且在本年度再次获得先进团支部的支部,授予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对上一年度获得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并且在本年度再次获得先进团支部的支部,授予红旗团支部标兵荣誉称号。
获得本年度校级先进团支部的直接认定为院级先进团支部。获得本年度校级红旗团支部的直接认定为院级红旗团支部。获得本年度校级红旗团支部标兵的直接认定为院级红旗团支部标兵。
六、 申请要求及材料报送时间
1、申报支部应当如实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者,收回荣誉称号及奖励,并予以全院通报。院级先进团支部自立项确定之日起,一年内若发生与荣誉称号不相称的事件,取消其荣誉称号。
2、请各支部于3月8日前严格按照《土木与交通学院先进团支部建设实施办法》(土木团通〔2021〕1号)要求将申报纸质及电子材料交至各年级团总支处。
土木与交通学院团委
2021年3月8日
附件一土木与交通学院先进团支部建设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二土木与交通学院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