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津贴分配实施办法》
1月4日下午,土木与交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在花园校区北阶一教室举行,大会审议通过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津贴分配实施办法》。全体院领导、教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学院党委书记、工会主席高胜建主持会议。
院长赵顺波教授宣读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津贴分配实施办法(草案)》,并对起草过程和内容进行说明。他指出,制定津贴分配实施办法是依法治院、推动学院长远发展的必要举措,意义重大。在起草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学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落实,起草小组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打好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初稿完成后,多方征求意见,充分吸纳了合理化建议,最终形成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津贴分配实施办法(草案)》。该草案主要包括总则、津贴总额、教学工作量津贴的计算、结构津贴的计算、科研工作量津贴的计算、管理工作津贴的计算、各岗位人员津贴的组成、附则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津贴分配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华水党[2014]3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4年度教育事业经费预算编制报告》(华水政[2014]27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华水政[2011]113号)等文件精神,对于全面提高土木与交通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及设备利用水平,促进学院的全面发展,提高全院教职员工的收入水平,调动全院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大会强调,学院全体教职工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和迎难而上的拼搏精神,同心同德,求真务实,明确目标,奋勇开拓,为实现学院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的和谐统一,为实现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学院而努力奋斗!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68名,实到代表62名,符合法定人数的规定。与会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经过举手表决,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津贴分配实施办法》。学院党委书记、工会主席高胜建宣读了《土木与交通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审议、通过<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津贴分配实施办法>的决议》。
学院党委书记高胜建在最后总结讲话时表示,津贴分配实施办法既是依法治国、依法治院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确定学院发展重心和方向、深入思考如何处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各种关系的过程,津贴分配实施办法的全票通过,充分体现了学院的民主管理,营造了良好和谐的工作氛围。在以后的工作中学院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教职工权益的落实。就如何落实津贴分配实施办法,高书记提出如下意见。第一,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真正理解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广大教师要吃透办法,明确自身的主体地位,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事业做大、做强、做优。第二,要以办法为契机强化法制观念。全体干部和教师,要强化法制思维和观念,严格做到依法办事。第三,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继承和发扬我院优良传统,团结一致,开拓创新,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良好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学院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院和谐建设和科学发展而努力奋斗!
(供稿:马凯)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