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中午10:00,土木与交通学院“学生干部带动工程”第二期活动总结表彰暨第三期活动启动仪式在龙子湖校区第二报告厅隆重举行。学院党委副书记潘建波,学院团委书记、“学生干部带动工程”第三期活动指导小组组长董行,第27届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第26届团委学生会正部级以上学生干部和2014级各班级班长、团支书、辅导员助理参加了此次仪式。大会由第27届学生会监察部部长、“学生干部带动工程”第三期活动指导小组秘书长刘帅同学主持。
大会分总结表彰和启动两个部分。在第一部分总结表彰上,“学生干部带动工程”第二期活动指导小组秘书长王博同学对第二期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并通过PPT展示了第二期活动中不合格情况统计和部分不合格人员的违规照片。扣分超过30分的部门部长分别进行了检讨发言,对在第二期活动中本部门的表现情况进行反思,并希望新一届部门全体成员能够在第三期活动中为本部门创先争优,取得好成绩。为表彰先进,示范同学,按照《土木与交通学院团委关于在全院开展“学生干部带动工程”第二期活动的通知》(土木团通[2014]1号)精神,学院团委对在第二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习部和15名先进个人以及3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董行老师宣读了表彰文件,潘建波书记为“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集体”颁发了证书并合影留念。
在第二部分启动仪式上,董行老师代表活动指导小组宣读了《土木与交通学院团委关于开展“学生干部带动工程”第三期活动的通知》(土木团通[2014]3号)。根据通知安排,本学期学院将继续在第27届团委、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当中开展以“当好桥梁、做好表率、服务同学、构建和谐”目标的学生干部带动工程。
最后,潘建波书记进行了总结讲话。潘书记首先对第二期活动取得的成果予以了肯定,对在第二期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和部门进行了表扬,同时对第二期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指出和批评。接着,潘书记以“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学生干部”为题,从“什么是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合格的标准是什么”和“如何达到学生干部的合格标准”三个部分进行讲述。在论述学生干部合格标准时,潘书记指出学生干部的合格标准可以分为“当好桥梁、做好表率、服务同学、构建和谐”的基本标准和“扛起一面旗、下好一盘棋、架好一座桥、燃起一团火”的更高标准,只有达到了基本标准,才能够更好的实现更高标准。在论述如何达到学生干部的合格标准时,潘书记强调关键在于“提升素质和增强能力”,全体学生干部需要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特别是“自我管理”的素质,要通过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相互结合促进素质提升。“学生干部带动工程”作为学院提升学生干部素质能力的外在因素,要通过扎扎实实开展,实实在在实施,来督导和促进学生干部自身内部因素变化,通过“正人先正己”的过程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就是要增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发挥主观和客观两方面作用,通过主观“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努力和客观“骨干团员培训”的措施相结合增强学生干部的能力。
潘书记最后强调,只有素质和能力两方面都具备的学生干部,才能成为合格的学生干部,才能在学习、工作和生活当中发挥自身示范效应,引导和带领广大同学综合发展,不断进步。希望全体学生干部要以第三期“学生干部带动工程”为载体,以“2014年第二期骨干团员培训”为契机,以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提升素质,通过主观和客观相互促进增强能力,努力成为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学院实际,符合同学期待的合格学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