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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交通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9-11  【打印此页】 【关闭】


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9月9日学校召开的2016届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会议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新中

副组长:邢振贤

成 员:高胜建 白新理 李晓克 张龙真 程远兵 霍洪媛

唐克东 肖新华 汪志昊 李凤兰 梁 娜 王丽梅

郑恒祥 石风俊 曾桂香 杨中正

秘 书:马军涛 石路杨

二、推免对象和推免名额

1、推免生应为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三本学生)。

2、学校下达我院推荐名额为25人(其中一本专业13人,按毕业生人数的7%;二本专业12人,按毕业生人数的2.3%),同时推荐后补人选5人。

三、推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团结协助精神,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在校期间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2、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20%之内或考试课程平均分成绩在80分及以上。所学课程无重修或再修,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3、综合积分班级前6名且专业排名前15%。

4、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思维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质和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6、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二)优先条件

1、获全国、省(部)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称号或奖励。

2、曾有两年及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3、具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成果或在省级及以上参加基础课或专业课竞赛获得等级奖。

4、专业基础知识优秀(主要指英语、数学、计算机、工科类专业包括力学课程)。

5、参与教学、科研工作,有显著成绩。

6、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项目验收通过。

7、参加全国设计大赛、竞赛,获得等级奖。

8、在校期间服过兵役。

四、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挑战杯等)奖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经三名以上本校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五、推免生产生办法

1、学生自愿报名,提交推免申请书和相关推免材料。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民主评议,对推免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专家组对推免生进行面试,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4、按照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40%权重)、综合积分(30%权重)以及面试成绩(30%权重)给出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排名。

5、学院研究确定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的推免工作由校团委负责。

六、推免材料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两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信各1份。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处章)。

5、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后退还本人。

6、申请人提交的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出版物、获奖证书、项目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后退还本人。

七、工作进程安排

1、9月10日下午召开应届本科毕业生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布置。

2、9月11日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公布。

3、9月13日下午2:00到5:00,接收推免材料,过期不候。

4、9月14上午对推免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下午2:00开始面试。

5、9月15日,确定推免生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处。

以上有关规定由土木与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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