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Quick Navigation

教学办公室

教学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26  【打印此页】 【关闭】


教学办公室


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职责      办公地点:2215

1.配合各系(室)开展教育教学理论学习、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

2.组织和协调专业负责人完成各专业教学计划的修编工作; 组织制订全院本科层次各专业学年、学期开课计划;

3.落实教师理论教学及实践环节教学任务,编排课表;

4.负责组织学院教师进行各类教学研究及改革项目的申报、检查、验收等工作;

5.组织学院教师的教材征订工作和发放工作;

6.组织全院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设计组的推荐评选工作;

7.负责全院本科生的成绩管理、成绩认定、课程补(退)选、重补修报名及成绩汇总、二学位报名、考试安排、试题汇总、试卷复查等各项具体工作;

8.负责统计审核全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教学工作津贴;

9.负责学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配合完成学院各项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10.负责与教务处及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11.配合学院其他办公室,完成学院教工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学生的免推研究生及评优评先的材料初审工作;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督导等工作职责   办公地点:2215

1.负责组织全院青年教师的岗前培养及试讲验收工作;

2.负责组织全院教工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3.负责组织安排日常教学检查及督导工作,及时搜集反馈学生对教学计划、教师授课以及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组织各专业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工作;负责各专业认证及评估的过程管理监控工作;

5.负责组织制定与国际教育学院、乌拉尔学院及远程继续教育学院等办学项目的教学计划修订、沟通联系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实践工作;

7.负责日常教学实验室检查和实验室资产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版权所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号  邮编:450045
院办电话:0371-65790509
邮箱:tmxz@ncwu.edu.cn

 

欢迎关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土木与交通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