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
土木评〔2022〕第 01 号
关于同意受理 2022 年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认证申请的通知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经土木类专业认证委员会审阅,并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 证协会秘书处同意,决定通过你校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认 证申请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 的有关要求,做好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自评工作,并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前将自评报告提交至评估委秘书处。
二、 自评报告提交
自评报告需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套。电子版自评报告 通过 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 网上申报平台提交 ,网址 : http://edu.mohurd.gov.cn,登录账号为: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初始密码为: 123,登录后可按提
示完成自评报告的提交。网上提交需将报告正文和附件汇编成 一个文件,并同时提交Word 和PDF版本(不要使用压缩文件), 大小不超过 10 兆。纸质版自评报告一份须加盖学校公章, 并 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9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土木工程评估委秘书处 (邮编: 100835 ) 。
三、有关要求
(一) 自评报告撰写可参照《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指导 书》(以下简称《指导书》) 。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 会编制的指导书模板, 评估委员会在《指导书》中增加了土木 类专业补充标准的内容,并对基于土木工程专业特色的撰写内 容作了提示。自评报告如未参照本《指导书》撰写而遗漏重要 对标内容,不再给予相关学校提交补充说明材料的机会。
(二) 自评报告撰写应实事求是,认真举证,对照标准, 全面客观的反映专业建设实际及认证工作的开展情况。一旦发 现弄虚作假、或未如实表述应予报告的重要事项者, 评估委员 会将依程序终止专业点的认证工作。
(三)关于对自评报告的撰写培训, 以及中国工程教育专 业认证协会有何新要求,评估委员会将另行通知。
( 四 ) 自评报告如获得通过, 评估委员会预计将于 10 月 派出考查小组入校进行现场考查。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评估委员 会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许士翔
联系电话:010-58934045,58933389 (传真) 电子邮箱:tujianpinggu@163.com
附件: 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
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