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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党纪学习教育研读会

    发布时间:2024-04-26 【打印此页】 【关闭】


     

    20240426日上午11,研究生第一学生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主题的研读会,支部党员及预备党员参与本次活动,董燕书记出席本次活动,甄婷主持活动。

    董燕书记宣读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指出我们支部党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学校“双一流”创建和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董燕书记强调,我们学生党员也要把纪律学习作为常修课,逐句逐条的学习《条例》,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把《条例》学深学透学到位,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我们要严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支部委员,要严守廉洁纪律,时刻保持高度警醒,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公私分明、秉公用权,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严守工作纪律,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董燕书记带领全体党员重点研读了《条例》第八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1、警告;2、严重警告;3、撤销党内职务;4、留党察看;5、开除党籍。提醒我们党员同志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认真履行责任,发挥榜样模范作用。同时研读《条例》第三十六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预备党员提前预警,以免犯错。其余研读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内容。

    董燕书记强调学生党员应该以学习为重,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发展课外兴趣和参与竞赛等,时时刻刻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做党员榜样!

    研读会以线下会议形式举办,党员和预备党员参与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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