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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26 【打印此页】 【关闭】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遵照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招生工作坚持综合评价、分类选拔、严格管理、优化服务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党委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由不少于3人的硕士生导师组成。

    (四)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

    三、复试组织

    (一)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采用线下复试形式,调剂考生采用现场、网络远程或线上线下混合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复试。

    一志愿考生请加入QQ群(群号:915230283),验证信息请填写考生编号+考生姓名

    (二)复试流程

    学院对普通计划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核和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或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以学校通知为准,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为准。

    3.外语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面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15分钟(含外语水平测试时间,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对于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重点考核其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对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重点考核其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5.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长为1.5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复试成绩=(考生复试各科成绩之和/复试各科目满分总计)×10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以百分制计分。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之和/初试科目满分总计)×100×60%+复试成绩×40%

    五、拟录取工作

    分报考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对已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调剂工作

    具体调剂办法见后期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

    七、监督和争议处理

    考生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提起申诉。

    学校研招办:0371-65790989

    学院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371-69127264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0371-65790233

    招生监督(学院纪委)电话:0371-69127586

    八、其他事宜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严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时需满足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特殊事项由复试领导小组或向学校请示后决定。

    (六)本细则由土木与交通学院解释。


    土木与交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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