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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木与交通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28 【打印此页】 【关闭】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河南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遵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三、复试形式与批次

    一志愿考生采用线下复试形式,调剂考生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复试形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复试。

    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并参加复试。

    参加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入学考试计划的考生(含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复试。

    四、复试成绩要求与计算办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和笔试时间,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为准。

    笔试科目满分100分,成绩50分合格。

    (二)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在笔试成绩确定后通知考生。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含外语交流)、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以及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初试成绩(换算为标准分,满分100分)和复试成绩构成。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初试满分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总成绩60分合格。

    (二)排名及拟录取

    分报考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拟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按照排名依次替补。

    (三)录取

    拟录取考生公示期满,报上级单位审核。审核通过者,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进行后续相关工作。

    考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 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者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3. 总成绩低于满分的60%的;

    4. 复试笔试成绩低于满分的50%的;

    5. 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满分的60%的;

    6. 管理类联考考生政治复试笔试成绩不满50分;

    7. 加试考生任意一门加试科目的成绩不满60分;

    8. 在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作弊事实或提交科研成果不实;

    9. 体检不合格的。

    (四)其他要求

    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时需满足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志愿报考

    学院2024年拟招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有:工程力学(080104)、土木工程(0814)和交通运输(0861)。

    各专业调剂考生报考基本原则为:

    1. 本科就读专业与拟调剂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

    2.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

    3. 第一志愿初试成绩符合国家线要求,同时满足拟调剂报考专业国家线要求;

    4.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统考科目(业务课2除外)与拟调剂报考专业统考科目一致的,可以调剂报考相同专业的学术学位。

    调剂报考要求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实际报名情况,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初试专业及考试科目相关度、本科就读专业相关度等因素选择;在生源充足情况下,按照不低于1.2:1的比例选择。

    (三)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参照本细则第三、第四、第五条款进行。

    七、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特殊事项由复试领导小组或向学校请示后决定。

    本细则由土木与交通学院解释。


                                      土木与交通学院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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