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遵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我院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全过程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简称复试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下文简称复试督查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复试督查小组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小组(下文简称资格审核小组),由学院研究生主管院长任组长。资格审核小组对复试研究生的资格、身份进行审查,入学后进行资格、身份复查。
(四)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五)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复试形式与批次
获得复试资格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复试。
参加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入学考试计划的考生,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划入相应复试批次。
四、复试成绩要求与核算办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和笔试时间,以我校研招网通知为准。
笔试科目满分100分,成绩50分合格;低于50分者,直接淘汰。
(二)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试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以我校研招网通知为准。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以及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
(三)复试成绩核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核算办法如下: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核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总成绩60分合格;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
(二)排名及拟录取
按照报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拟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按照排名依次替补。
(三)录取
拟录取考生公示期满,报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审核的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进行后续相关工作。
(四)体检
录取考生需按学校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要求
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时需满足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网络复试风险点及应对办法
(一)断网情况
1. 开启手机流量作为备用网络连接,与通讯公司合作,开通无限量流量包;
2. 笔试过程中,考生累积断网时长超过20分钟或者累积断网次数超过3次,取消笔试成绩;
3. 面试过程中,考生累积断网时长超过5分钟或者累积断网次数超过3次,暂停该考生面试,先组织其他考生面试,再酌情重新安排面试。
(二)考生互相转告面试内容
1. 同一面试小组,考察问题不重复或考察角度不同;
2. 考生签订网络复试承诺书,一旦发现违反承诺事项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替考
1. 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开学报到时再次复核;
2. 考生签订网络复试承诺书,一旦发现违反承诺事项者,取消录取资格;
3. 复试前告知考生,根据刑法(九)修正案,替考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环境对成绩的影响
1. 考前开展面试老师培训,规范面试打分;
2. 面试评委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
3. 面试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
(五)个别考生对网络复试方式的质疑
复试前告知考生流程,并进行模拟演练;网络复试全程录像录音,防范考试作弊。
(六)面试中声音无法传输
1. 考前组织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复试模拟预演;
2. 学院安排网络复试技术支持人员,应对复试中可能出现的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
(七)面试中考生有其他人员在旁边指点
1. 要求考生严格按照学校复试通知和要求,采用双机位,确保复试空间的覆盖范围;
2. 考生签订网络复试承诺书,一旦发现存在非独立作答情况视为考试作弊,取消录取资格;
3. 在复试通知中提前发布考试纪律,在网上考试开始前于电脑界面中向考生发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提示,告知考生网上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违反考试纪律,取消录取资格;
4. 制定考生展示标准,面试前须按规定展示所处环境和周围情况。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络参加复试或提交答卷
1. 考试开始前,要求考生在网上签到,网络自动筛查应参加未参加复试考生,工作人员通过手机联系考生,落实未进入网络原因;
2. 在系统中断时,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或QQ向考生发送笔试题目;
3. 在系统中断时,考生通过微信或QQ将拍摄的笔试答卷提交至工作人员;
4. 考试结束时,网络自动统计未按时提交答卷人员,工作人员通过手机联系考生,落实未按时提交答卷原因。
(九)面试时考生拍照录像
1. 明确规定不允许考生截屏、拍照、录像,更不允许将面试图像视频资料上传互联网,违反规定将取消录取资格;
2. 要求考生增加摄像头或使用广角摄像头或其他辅助工具扩大拍摄覆盖范围。
(十)面试过程中来电话
1. 如果用流量联网,则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
2. 如果使用WIFI联网,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
七、其他
未尽事宜或突发事项由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或向学校请示后决定。
附件1.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成员名单
3.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