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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生不及格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年01月16日 11:3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一、考试组织

所有有学生申请重新学习或补修的考试课程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定于第11周内(5月6日~10日)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实践环节,考查课考核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与课程承担单位联系,并由课程承担单位组织考核。

二、考核方式、命题、试卷印制

1、课程考核工作原则上采取与相应年级、专业、层次正常考核相同的方式进行。

2、命题要求:各单位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和命题基本要求做好命题工作,要注意依据各专业教学大纲的要求,试题难易度适当、有一定覆盖面、题量要适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基本概念题的比例不超过50%;命题教师保证试卷的质量并作好保密工作,杜绝漏题、试卷内容错误等情况的发生;每门课程命题1套(试卷及标准答案各一份),试卷要标明“毕业班单考”字样,试卷及汇总信息表于4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

3、各课程考试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分装和密封。

4、体育教学部在4月28日前完成户外考核的体育课程重修考试,并于4月18日前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

四、试卷评阅

1、各课程承担单位要严格阅卷评分、分数合计等工作,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

2、各学院须在5月17日前按要求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工作,在登分时严格按照试卷的卷面分值进行登分,卷面分值和成绩单分值不得随意改动,并将审核后的成绩单交教务科一份备案。

3、课程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试卷保管的要求保管重修试卷。

五、考生注意事项

1、相关学生应在教务处网站查看考试安排,及时到所在学院领取重修考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和重修考试准考证,三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学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严守纪律,不得将相关书籍、复习资料、手机等物品带入考场。

六、工作要求

1、毕业前考试工作事关每一位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工作,加强对重修考试各环节的领导,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教育、严肃考纪。对于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和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教学单位务必把本次考试的有关要求及相关事宜通知到每一位需要参加考试的学生,尤其是在外地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以及延长修业期的学生,避免学生因未得到通知而错过毕业前考试的情况发生。

教务科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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