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学办]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各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2年07月05日 10:19  点击:[]

各学院:

本学期期初各项工作安排如下,请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和学生:

一、开学初补考

补考时间:定于第一周周末进行,即9月8日~9日

补考学生范围: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申请考试课程再修的学生,学生凭本人考试证按时参加考试。

补考课程范围: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中的所有理论课程(详细安排见附表)。

补考组织工作:

①考试课程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②考查课程的补考由学生所在单位根据学生不及格情况联系课程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③各类实践环节、实验课不安排补考,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在办理重新学习手续后,随本专业低年级进行重新学习;

④全校公共选修课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可按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选择全校公共选修课中的其他课程进行修读(选课工作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不及格的课程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注销)。

考试证办理:

9月6日辅导员将申请补办考试证的学生信息统一(汇总表见教务处网页)报到教务科(花园校区111房间、龙子湖校区2104房间),不接收学生个人补办考试证的申请,辅导员9月7日下午5点后统一到教务科领取考试证。

课程再考申请:

根据本学期补考安排的考试课程范围,由学生个人自愿申请,填写再考申请表,并暂按80元/学分的标准交费(再考汇总名单于第1周周三前交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由各学院教学秘书暂时保管学生的再考费用,学校核定交费标准后,统一交至学校财务处。

再考仅限为出国提高绩点的需要,暂不考虑其他原因的再考。

二、各学院将本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实验教学计划表》收齐,于9月7日前交至教务科、教学质量管理科各一份。

三、各学院认真统计跟低年级重修军训及各类开学初安排的实践环节的学生信息,先安排学生跟班学习,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跟低年级重修军训学生名单于9月7日前报教务科。

另外,统计上学期跟低年级重补修的课程(含实践环节)信息,具体包括课程名称、教师姓名、学生人数、考核性质等信息,于9月7日前报教务科。

四、二学位相关工作安排

各二学位专业需将2011级已经缴费的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信息汇总表于9月7日前交教务科。

各相关学院合理安排本学期2009、2010、2011级二学位专业教学内容(避开大型考试及国家法定放假时间),课程具体安排于9月11日前交教务科。

为方便跨校区学生听课,二学位所在学院需将本学期跨校区上课的学生信息及1寸照片一张统一汇总于9月11日前报教务科,由学校后勤公司统一派车送学生上课,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教务处

2012年9月3日


上一条:[教学办]2012-2013-1学期任课教师辅导答疑安排-大学物理
下一条:[教学办]关于申请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