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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关于申请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2012年07月05日 10:1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需提前1学年申请教学质量评价。本次申请工作要求如下:

1.凡是拟于2013年晋升(讲师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须从本学期开始申请教学质量评价。本学期未承担全日制本科生理论课授课任务者,无需再填写申请表,但必须到本单位说明情况,由学院统一到教务处备案。

2.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论具有2年有效期,凡2013年之前2年内已申请过教学质量评价,且教学质量评价结论为“优秀”等级的,可以不再申请。

3.申请工作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完成(机关、教辅等部门兼职教师应通过其专业对口的学院进行申报),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请。

4.申请人员需认真填写《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中各项内容,特别是拟晋升职称的名称和等级必须准确。

5.教学单位应认真核对教师所填信息,并填写《申请教学质量评价人员汇总表》,对本单位申请人员进行汇总。汇总表中应明确注明需要申请但本学期无本科生理论授课教师的信息,以便教务处备案。

6. 教学单位需要按照汇总顺序整理全部申请表,连同汇总表于9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发送《申请教学质量评价人员汇总表》电子文档至guojinli@ncwu.edu.cn。以上书面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各教学单位要及时将本项工作通知到相关人员,按时上交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教务处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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