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保证2012年度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附件1)
(一)宣传动员(7月6日—8月25日)
(二)个人申报(8月26日—8月31日)
申报人员在熟悉政策、条件、程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整理、填报职称评审所需的相关支撑材料。
(三)基层推荐(9月1日—11日)
9月1日,各学院(系列)报送推荐小组名单至人事处。
9月1日—5日,申报人员主动和各学院(系列)推荐小组联系,提交评审材料,各学院(系列)推荐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进行公开展示。
9月1日—5日,学院(系列)资格审查。
1.各学院(系列)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合格证书等证书原件进行初步审验,核实无误后,在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各学院(系列)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网上检索审验,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得推荐,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教学、科研材料(如增刊、副刊、未经收录的论文集等)不得填写。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各学院(系列)推荐小组的基层推荐。若基层推荐人员基本资格不合格,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实行一票否决。
9月6日,各学院(系列)报送《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汇总表》(附件2)、教师系列正高级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外审论文(一式三份)(附件3)至人事处,因漏报或没有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申报人的,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
9月7日—10日,组织考核、评议。
9月11日,各推荐小组将《职称评审量化赋分情况一览表 (个人及推荐小组用)》(附件4)报送至人事处。
(四)人事处接收各申报人报送评审材料(9月12日-13日)
(五)公开展示(9月14日—17日)
通过基层推荐人员,学校将对其审核过的评审简表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六)学校资格审查(9月14日-19日)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对每一位申报人员的身份、学历、资历、任职时间、外语情况、考核结果、外审论文、教学、科研等情况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推荐。9月20日前,人事处将审查不合格人员名单反馈至各单位。
(七)学校推荐(9月21日前后)
(八)整理上报评审材料(9月28日前)
(九)向省有关评委会报送评审材料(10月9日—11月上旬)
二、推荐程序及评审材料报送
(一)第一阶段:学院(系列)推荐小组审核、推荐(9月1日—11日)
各学院(系列)成立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小组(以下简称“推荐小组”),推荐小组由5—7人组成,其成员原则上由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各学院(系列)行政第一负责人对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负全责。
(二)第二阶段:人事处接收、审核评审材料(9月12日-13日)
(三)第三阶段:学校职称推荐委员会推荐(9月21日前后)
三、任职资格及申报条件
(一)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计算为任职年限。结合实际情况,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校在职教师攻读委培或定向培养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如承担有教学任务,完成额定工作量者,在职称评审时至少扣除1年任职年限。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7年9月30日前取得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二)任职资格及评审条件要求依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10〕153号文件)的要求,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学习准备。
(三)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方可正常申报。
四、学历认证
从2010年起,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送评审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同附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为参评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函授、自考、成人教育、学历、学位单证人员)。
(二)提供学历查验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共中央党校。
(三)学历查询方式。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一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 其在各省(市、区)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二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中共中央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五、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能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上检索到,著作必须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进行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原件与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一同附上。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六、报送高级职称推荐材料
(一)各申报人报送学校人事处的材料
1.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推荐材料一人一袋(包),袋中材料原件、复印件应按《评审简表》中所列条目顺序分类装订排序,目录中各条目顺序应与《评审简表》中所列各类条目顺序排列一致,袋子(包)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申报类别。
2.《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B4纸张打印中缝装订。《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单位电话:0371-69127259)。
3.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的《评审简表》(A3纸张正反打印)一式50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4.需参加省高评委答辩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教师资格)、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推荐到省高评委人员需要)。
8.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附件5)、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及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11.教师系列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人员还应提交2篇参加外审的代表性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原件用来核对,复印件分装3个档案袋(袋内需装论文外审专家评阅表,附件6),同时将填写完整的《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外审论文登记表》(附件3)粘贴在每个档案袋的封面,其中“申报人编号”一栏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编写。论文复印时须把所有涉及作者的中英文信息覆盖,便于匿名外审。外审鉴定的论文文科限独著、理工科限第一作者,全文系外文的论文需另附中文概要。
12.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3.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7)一式2份,1份报相应高评会所在部门留存,1份学校人事处留存。
14.下列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二)《评审简表》填写说明
1.省辖市:省直;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19018);工作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19018035),填表人签名:吴礼明。
2.最高学历中,区分“硕士研究生”(双证)和“硕士”“研究生”(单证),学历详情栏中应完整填写何校、何专业、学制、学位,并以逗号隔开。
3.任现职近5年来年度考核情况,从左往右按年度从小到大填写。
4.担任学术团体职务或社会兼职及个人联系方式栏中,至少应填写个人联系方式。
5.论文、著作、项目、成果、专利、获奖栏中填写内容都必须有证书原件支持,在研的不能填写,增刊、论文集、副刊不能填写。
6.系部意见栏中需先盖章,至少一份为红章,其余可复印。
(三)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推荐小组及学科小组审核材料时要实行责任制,谁审核,谁签名,责任到人。重点审核:评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有效;《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栏目内容的填写与原件是否一致。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的评审材料,及时向学校人事处通报,并取消当年度推荐资格。
3.破格申报人员须到省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须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省高评会另行通知。报送材料时,提交《普通本科高校教师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附件8)。
4.各申报人须到“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
5.参评人员要认真准备材料,尽量避免材料的反复补充更换,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七、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正高职:1000元/人(其中含论文外审费600元);副高职:400元/人。评审费需汇入工商银行账号:9558881702010115700,户名:吴付敏。并将汇款凭证签写个人姓名后于9月8日前交至行政楼426房间吴付敏老师处,不接受现金方式缴费。
八、有关要求
职称工作政策性较强,且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在考核、推荐、评审工作中,要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教学效果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校的教学、科研水平。
职称评审工作问询电话:69127259;
职称评审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5790012(纪委、监察处)
人事处
2012年6月27日
附件: 附件1:2012年职称推荐工作日程安排.doc
附件2: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汇总表(学院用).doc
附件3:外审论文登记表.doc
附件4:职称评审量化赋分情况一览表(个人及推荐小组用).doc
附件5:外语免试审批表.doc
附件6:论文外审专家评阅表.doc
附件7:真实性保证书.doc
附件8:普通本科高校教师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