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请各单位于2012年6月22日18点前将2012年1至5月尚未报送至人事处的考勤表交至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425房间)。考勤记录不完整将影响到津贴发放工作,请各单位严肃对待。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2年6月18日
上一条:关于2012年度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