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加强创新实践教育,培养卓越创新人才,激发新生创新意识,营造浓厚创新氛围,现决定面向2026级新生开展创新实践教育专题讲座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启新程,践以致远
二、活动对象
2026级全体新生,以各学院(书院)为单位组织参加。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工程实践与创新中心
承办单位:各学院(书院)
四、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专题讲座为主要形式,坚持“意识引导、政策解读、路径指导、案例示范、实践赋能”相结合,围绕创新实践的意识、能力和路径等方面展开,具体可结合以下内容进行讲解:
(一)2026版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解读;
(二)学科竞赛体系介绍与参赛指导;
(三)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与实施;
(四)学校各类创新实践平台介绍;
(五)大学生开展创新实践的路径和方法;
(六)学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分享。
各学院(书院)可结合本学院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具体讲座内容。鼓励在覆盖上述内容基础上,增设学科前沿、企业命题、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特色模块。主讲人应具备较强的专业背景和创新实践指导经验,可邀请校内外专家、企业导师、优秀校友、竞赛获奖学生等担任。
五、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于12月30日前开展,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活动筹备阶段(10月16日—31日)。各学院(书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讲座主题、主讲人及时间地点。
(二)活动开展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各学院(书院)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确保覆盖全体2026级新生,并做好宣传。
(三)总结报送阶段(12月21日—30日)。各学院(书院)于12月30日前将讲座开展情况(含时间、地点、主讲人、参与人数、现场照片、新闻链接等)报送至工程实践与创新中心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学院(书院)—2026级新生创新实践教育专题讲座开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立足立德树人和卓越创新人才培养,统筹组织开展活动,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学院(书院)要借助网站、新媒体、橱窗、电子屏等载体广泛宣传,提前发布讲座预告,调动新生积极参与,营造浓厚创新氛围。
(三)注重长效建设。各学院(书院)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创新教育讲座、项目培育、竞赛培训、平台开放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创新实践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5617984625
电子邮箱:1821588115@qq.com
附件:2026级新生创新实践教育专题讲座开展情况汇总表.xlsx
工程实践与创新中心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