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心《全日制本科生实训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华水工训〔2019〕1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训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人员及时间范围
人员范围:承担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训班主任任务的教师
时间范围: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二、考核标准和等次
根据《全日制本科生实训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的内容和要求,对实训班主任深入班级情况、班级实训开展、学生违规违纪情况、学生对实训班主任评价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等次包括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中心本学期实训班主任总数的20%。
三、考核流程
1.个人自查。各实训班主任对照考核标准,认真准备支撑材料。
2.中心考核。中心结合上报支撑材料和学生评价对班主任进行考核,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各实训班主任请在7月2日前将实训班主任量化考核材料清单交至教学秘书金老师处。
工程训练中心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