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材料采2025-002号
2.项目名称:材料学院实验室工程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0398.92元
最高限价:180398.92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次采购内容:材料学院实验室装修,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图纸以及要求完成实验室装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附属工程,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工程量清单明细。
5.2供货期:合同签订并接到开工令后的20日历天。
5.3采购项目规格和其他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说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若被列入以上名单之一的,其磋商将被否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以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交由磋商小组审核后存档保存,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2)供应商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即同一采购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即同一采购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4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持有B证,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注册单位和供应商单位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
三、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材料学院1306室
3.获取采购通知书方式:现场领取
4.其他有关事项:获取采购通知书请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获取询价通知书。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1月24日1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材料学院1316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24日10时(北京时间);
2.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材料学院1316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材料学院官网(https://www2.ncwu.edu.cn/cailiao/)上发布。
八、评标时间及地点:同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材料学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36号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1731977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