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全体本科学生: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文件精神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强教育基金管理办法》,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2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强教育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定,各年级复核,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最终审核,现对全院申请学生按测评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评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至11月27日,若有异议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地址:花园校区综合实验楼1308室,邮箱:1763464862@qq.com
自强助学金申请学院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