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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

2020年06月28日 10:22  点击:[]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华水政[2013]246号)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本科专业特点,制定本细则。

一、数学与统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务处规定,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别业论文指导、检查、答辩、成绩评定和评优工作,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和争议,其成员如下:

组 长:曹玉贵

副组长:张愿章

成 员:毋红军、左卫兵、尹俊丽、杨建伟、王玉柱、李鹏、岳红伟、李艳玲、程鹏、翟艳丽、李建磊、李于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办,秘书为孙倩倩。

领导小组的职责:

1.确定指导教师,审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2.督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审查答辩学生资格,组建答辩小组;

4.负责异议学生申请的复议;

5.确定答辩小组推举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等级及不及格学生名单。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撰写)时间为2016级学生第8学期的第3-15周,毕业答辩时间是第16周(2020年6月1日—6月5日)。

1.指导教师及分工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由我院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担任。 指导专业分配如下:

1) 信息与计算科学系、应用数学系、统计学系、应用统计学系、金融数学系的教师原则上仅指导本系或论文题目相关专业的学生并参与论文答辩;

2) 数学老师按照专业评估所服务的专业出论文题目并录入系统(网址:http://ncwu.co.cnki.net/);

3) 中途不得更换指导教师。特殊情况需由个人提出申请、学院批准、报教务处更换。

2.题目申报与任务书

指导教师应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填报,并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下列情况不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偏离本专业培养目标,达不到综合训练目的;

2)课件(网页)制作类;

3)题目过大或过小;

4)综述类或翻译类;

5)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结果;

6)基本概念拓展或总结类等不宜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题目的审查工作,各系主任具体组织实施,要求近三年题目不能重复,2019年1月3日前完成审查工作,并上交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办公室。

3. 选题

学院统一组织全体大四学生进行网上“双选”,即学生可以选择指导教师,教师可以有条件的选择学生。根据我院实际,原则上讲师指导学生不超过6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10名,保证每生均有指导教师和一人一题。

鼓励学生自拟题目或考研学生选做硕士导师所出题目,但需经学校指导教师同意。

4.开题报告

毕业生应在寒假期间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相关文献查阅,并初步完成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于2020年2月28日前审核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将审核合格的开题报告提交学生所在系,各系需在第3周周末汇总指导教师任务书、学生选题及开题报告,统一报送教学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之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题目,不得更换指导教师,特殊情况需由指导教师(学生)提出申请、系主任签字报学院,学院书面向教务处提出变动报告,经教务处同意后方能更改。

5.指导要求与检查

1)根据实际情况同时减轻指导教师负担,结合教务处安排,毕业论文指导以网络指导为主,要求每周QQ、微信等形式的网络指导不少于2小时,10-14周在S3-202的现场指导不少于2学时,现场指导实行教师、学生双签到制;

2) 指导教师需做好指导工作周记录,并明确指出学生设计(论文)中存在的不足;指导教师还需做好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3) 学院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余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指导教师按时上交前一阶段指导工作记录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说明。

6.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要求

严格按照教务处毕业设计(论文)新版格式要求执行,即包括:封面、独立完成与诚信声明、版权授权书、目录、中文摘要、英文摘要、正文、设计书或说明书(毕业论文除外)、致谢、参考文献、附录等。

7.成果“查重”

学校对全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相似度查重,并对重复率高的设计(论文)成绩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1)指导教师应加强学生教育,所指导的学生如有超过一半学生其成果重复率超过50%,则指导教师视为教学事故;

2)学生成果“查重”与毕业答辩同步进行,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对学生成果重复率做如下规定:

重复率高于10%(含),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评为优秀;

重复率高于30%(含),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评为校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其重复率必须小于8%。

8.答辩资格审查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按计划完成后,其成果附相似度查重报告并经指导教师、互评教师(同行专家)等审查通过,方获得答辩资格。

不参加答辩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9.毕业设计 (论文)答辩

毕业设计 (论文)形式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并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前,答辩小组每个成员都必须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报告,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并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为答辩作好准备。 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每个学生的答辩自述时间不少于 10分钟,答辩小组或者学生对每位学生的提问时间 5-10分钟。每个小组每天答辩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5人。

答辩以小组为单位分别进行。各系主任或推荐教师担任答辩小组的组长,系主任整体负责本专业学生的小组毕业答辩;为保证满足小组答辩评委不少于5人的要求,全体数学教师都参与小组答辩。

10.成绩评定

1)答辩前每个学生需将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在指定的时间内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在第14周周五之前给出评分,并填写指导教师评定表;第15周进行同行专家互评,填写同行专家评定表。同行专家互评工作由各系组织实施。

2)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给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综合评定。学院规定指导教师自评成绩、同行专家(互评教师)评定成绩和毕业答辩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例为3:2:5。

3)每个答辩小组至少推举1名待及格学生和1名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候选学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二次答辩,最终确定校级优秀等级和不及格学生。

不参与小组答辩、查重不通过的学生直接进入学院二次答辩。

4)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均应在次年随低一年级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三、校外实习学生毕业论文工作

校外实习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学校“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学生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2周提交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对单位条件和指导教师条件进行考察审核,并按学校要求做好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做好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并要求学生按时回校参加毕业答辩。

四、本细则由数学与统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制定,教学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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