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数,将增加名额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19日至4月28日。公示期内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依据)向数学与统计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371-69310031 梁老师 0371-69310032 翟老师
上一条:关于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届毕业生校内奖学金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2023年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拟录取结果公示(增加名额)
【关闭】